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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年終 經部:願檢討

依現行制度,各國營事業績效及考成獎金是以去年度績效做為今年發放獎金標準。台電、台水領到最多4.4個月、30.8萬元居冠,台糖因績效獎金實領僅2.28個月,合計兩項獎金領4.28個月獎金,也有29.96萬元,中油則領2.69個月、約18.83萬元。

工商時報【記者劉靜瑀╱台北報導】

景氣不好,但國營事業員工年終計算是以前1年表現給予績效和考成獎金,但台電年終高達30萬元,再次引發關注。經濟部次長楊偉甫昨(14)日指出,獎金發放有依據,但現行國營事業年終與民營企業實際現況有落差,確實可以檢討。

內容來自房屋貸款YAHOO新聞

官員強調,獎金發放有所依據,觀察中油、台電、台水企業貸款及台糖103年法定預算目標分別為盈餘172億元、盈餘15.9億元、虧損6.76億元及盈餘17.5億元。

經濟部指出,去年台電、台糖、台水工作作考成皆評列甲等,中油考成評等從一開始被列甲等,但國發會複核階段又被改列乙等,最後再行政院改列甲等,即使一坡三折,但最後結果顯示,中油一樣可領2個月獎金。

至於績效部分則看各事業體去年盈餘表現,經濟部解釋,台電績效獎金高達2.4個月績效獎金,主因為去年決算盈餘高達140億元,遠超過預算編列盈餘15.9億元,若再加計公用路燈、學校、離島地區或高雄氣爆受災戶電價優惠以及燃料成本下跌,電價回饋94億元,政策性負擔合計共219億元,等於實際盈餘遠超過140億元。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國營個人信貸事業年終-經部-願檢討-215008244--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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