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台灣TG蝶園」以前參與過多元成家修法的籌備會議,但開會幾次之後就決定退出,原因是覺得跨性別在伴侶關係上遇到的問題並不是「沒有結婚權」,對於結婚權無感,當然也就累積不了運動動能。那跨性別在伴侶關係上會遇到什麼問題呢?今年(2016)二月上映一部很轟動的電影《丹麥女孩》(The Danish Girl),主角是知名的繪畫大師埃恩納,跟葛蕾塔結婚之後,有一次為了當模特兒穿上女裝,開啟了他壓抑多年的「當女人」的慾望,埃恩納越是女性化、越往女性角色發展,他跟葛蕾塔在情慾和伴侶形象上的期待就落差越大,關係也越來越緊張。好,我們回到觀眾的位置上,我發覺很多人看完電影之後投射最多情感的是主角的太太葛蕾塔,大家覺得她雖然很痛苦,但卻能夠用無比的真愛接納丈夫變性,實屬難得。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會想,我們之所以覺得葛蕾塔對丈夫的愛特別難能可貴,很可能是因為他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掙扎,就像母愛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媽媽像蠟燭一樣燃燒自己,無私的奉獻對吧?那麼我們歌頌真愛、渴望真愛的背後又透露出我們準備用什麼態度來面對伴侶跨越性別所產生的各種矛盾衝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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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信貸同性婚姻是虛幻的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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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高旭寬(台灣TG蝶園)

在台灣,婚姻平權(簡稱「同婚」)的意義幾乎已經等同於「尊重性少數」,同婚運動席捲了大部分性別運動的能量與能見度,嚴然成為對抗保守宗教勢力的基地,然而,世界各地都有運動組織開始反省國際串連的同婚運動所帶來的各種負面效應,Kenyon從黑人的角度談美國的同婚運動,那我今天就試著從跨性別的角度來談「為什麼我們不把同婚當成運動優先爭取的目標」。 ??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同性婚姻是虛幻的平權-120705297--finance.html

2015年下半年,新聞前後報導了兩起英國跨性別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女扮男裝,多次用假陽具跟女性做愛,後來被發現是女性身份時,對方就非常生氣提告性侵,其中一位還被判了數年徒刑,債務協商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時候英國大部分的地區都已經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北愛爾蘭雖然沒有同婚法案,但在法律上也有民事伴侶關係的保障,為什麼一個普遍接受LGBT平等人權的地區,還會因為性伴侶的性別超乎預期而大動肝火,而且法院也以性侵害之名將他定罪呢? ??

台灣的社會新聞中也不時會出現「男子約砲遇到偽娘 驚嚇落跑」的驚悚事件,事實上,指責跨性別者欺騙或約炮驚嚇落跑的故事,是我在跨性別社群中比較常聽見的真實狀況。對照另一邊婚姻平權的發展,我們從電視上伊莎貝爾喜餅廣告裡,看到兩個老男同志互相整理衣領、親吻的畫面,感受他們相伴30年真摯的情感,也從許多倡議同婚的故事裡聽到相伴二、三十年卻得不到法律保障的遺憾,近年來尊重LGBT人權、接納差異的溫情宣導和政治正確的氣氛,讓《丹麥女孩》埃恩納少了很多自私欺騙的責難,但是,當我們為葛蕾塔的真情感動萬分時,有沒有警覺到跨性別的生命經驗在二元性別社會裡所產生的尖銳衝突並沒有真正被大眾面對,沈重的壓力反而悄悄地隨著同婚運動的浪潮,再度擠壓到伴侶之間,讓雙方用「真愛」來承受。 ??

砲友之間不講真愛,因此強烈的情緒衝擊有空間可以爆發,跨性別真正面對的挑戰是「憤怒提告性侵」和「遇到偽娘驚嚇落跑」那種內在扭結的情感結構,要想辦法在關係中變車貸化彼此的對待方式,婚姻權反而不重要(有哪個太太不覺得自己老公扮女妝很噁心呢!)再說了,「真愛」真的無敵嗎?如果大家都看懂異性戀愛情廣告的虛幻,為何對同志愛情卻這麼全心擁抱?結婚一向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子的事,需要面對更多期待,需要和更多人斡旋,「可不可以穿女裝出現在丈母娘面前?」「我扮演不了一個好媳婦的角色怎辦?」,對跨性別而言,婚姻是困難重重,處處卡關的課題。這就是為什麼我反對同志運動優先爭取婚姻權,也反對過度美化同婚。





仔細觀察過去台灣媒體上爆發的跨性別事件,不難發現無論是閱聽大眾或相關人士,多半會指責跨性別者在伴侶關係中欺騙對方、不負責任、誤人一生,台灣的法律並沒有強迫已婚的跨性別者在變性之後必須解除婚姻關係,但我們社群裡還是有很多人跟配偶走不下去,得協商離婚。去年台中一中的曾老師變性,受到全校師生的支持,並且在蔡依林的演唱會上掀起台灣性別友善的高潮,蔡依林前段時間大量使用婚姻平權當作表演題材,邀請曾老師出席的那場演唱會主題正好就是「不一樣又怎樣」,提倡尊負債整合重多元、接納差異,要求婚姻平權,但是,在其他的談話性節目裡,十分受到社會愛戴的曾老師卻表示他是在妻子生病過世之後才決定走變性這條路,如果妻子還在,他大概不會做變性的決定,怕衝突太大會影響關係。我常想,婚姻平權的倡議對於跨性別者與配偶之間處理身體、慾望、裝扮、形象和關係上的各種「卡關」(卡在某個環節破不了關)與不協調有什麼實質的助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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